新賓滿族自治縣衛生健康監督中心根據撫順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政務公開的要求,現對縣衛生健康監督中心的行政處罰案卷進行公示,具體內容如下: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處罰名稱 | 處罰事由 | 處罰依據 | 處罰結果 | 處罰決定日期 | 處罰機關 | 處罰專業 |
1 | 新衛公罰[2021]001號 | 新賓滿族自治縣新賓鎮春天商務賓館 | 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董麗華等兩名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的行為 |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 | 1. 警告2.罰款人民幣1500元的行政處罰 | 2021.11.11 | 新賓滿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 | 公共場所 |
2 | 新衛公罰[2021]002號 | 新賓滿族自治縣春天滿鄕酒店 | 未按照衛生標準、規范的要求對公共場所的床單、被套進行衛生檢測 |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 | 1.警告2.罰款人民幣2000元的行政處罰 | 2021.11.9 | 新賓滿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 | 公共場所 |
3 | 新衛公罰[2021]003號 | 新賓滿族自治縣新賓鎮馨泉洗浴中心 | 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拖鞋、浴服,未按照有關衛生標準消毒 |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二)項 | 1.警告2.罰款人民幣1000元的行政處罰 | 2021.11.10 | 新賓滿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 | 公共場所 |
新賓滿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16日